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金还可以领吗(官方回答如下)
失业救济金是国家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给予的经济补助。 如果已经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符合条件,用户可以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您还能领取以前没有领取过的失业救济金吗? 来看看下面的介绍吧。
能。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应领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前一次失业领取,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简单来说,失业人员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可以重复领取,之前没有领取的部分也可以一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以下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要求:
1.使用单位和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者。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①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终止时,劳动合同终止。
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因劳动者违纪、违章、无过错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⑤ 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保险保障等违法行为,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金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